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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官律师联合接访解难题

编辑:山东律师网-15854144512  时间:2011/06/27

  山东省宁津县大曹镇的张某怀疑村支书郭某有经济问题,连续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成为远近闻名的上访老户。该县检察院在近日开展的下访巡访活动中,将此案列入重点督办范围,引入律师联合接访机制,检察官和律师一起详细解答他的各个法律疑问。律师的解答不牵涉各种社会因素,只从法理角度出发,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使张某看到了检察院帮其解决问题的诚意,促使其从对抗到理解,从对立到配合,经过近十天的努力,5月20日,张某上访案件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据悉,山东省宁津县检察院推行的检察官、律师联合接访活动,是该院控告申诉部门基于当前举报信访案件数量增多、处理难度增大的情况,采取的一项创新举措,特别是对解决涉法信访案件以及上访老户的缠诉案件,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据该院负责控申举报工作的检察官介绍,目前到检察机关举报农村基层干部经济问题的案件呈大幅上升趋势,但因来访群众不熟悉相关法律,举报针对性不强,盲目举报问题突出,致使有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举报人不理解,有些举报人甚至认为是检察机关在有意包庇、袒护被举报人,很容易激化矛盾。这种情况下,律师的介入恰恰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律师不仅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讲话技巧,更重要的是律师作为第三者接待群众来访使其更容易接受,效果比较好,可以有效地减少和避免重复信访甚至缠访缠诉的问题。

  对于涉法信访案件,因信访人对法律大多一知半解或是片面理解,钻牛角尖,而接访部门往往被信访人当成对立面来对待,处理难度非常大,即使接访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也收效甚微。此时,由律师作为一个第三者来介入接访,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来帮来访者解疑释惑、排忧解难,往往能有效缓解来访群众的对立情绪,收到事伴功倍的成效,既可提高接访效率,还可大大提高接访质量,帮助来访群众解决一批现实难题,避免群众再盲目举报或多头举报。

  为使检察官、律师联合接访规范进行,并取得实际效果,该院与县司法局在前期试行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研究,联合签订了《关于开展检察官、律师联合接访活动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每月1、11、21号为检察官、律师定期联合接访日,向社会各界公布;对特殊案件可特事特办,不定期接访或是带案下访。该院与县司法局成立了由双方分管领导和检察院控申部门、司法局律师事务所负责同志组成的协调领导小组,负责联合接访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按《意见》规定,将参与检察官、律师联合接访活动的7名检察官和6名律师,采取电视公告和接访场所列表公布的方式,向社会各界群众公布,来访群众可根据案情进行预约接访或指定接访。《意见》还规定,协调小组每月底召开一次协调会议,总结接访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推动联合接访活动健康深入开展。自今年3月中旬试行检察官、律师联合接访到目前,该院已解决往年积案6件,新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7次,全部得到了妥善解决,没有再形成一件积案。通过接访,收集有价值案件线索26条,先后立查4起职务犯罪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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