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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没有律师的国家级贫困县

编辑:山东律师网-15854144512  时间:2011/06/27

编者按

  自1978年律师制度恢复以来,中国律师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发展显然很不平衡。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目前还有200多个县没有律师。

  这些县为什么没有律师?在这些没有律师的县里,司法现状如何?人们的纠纷又如何解决?

  本期,《法治周末》记者探访了无律师县甘肃省康乐县。

 

  6月10日上午,律师张浩拿到了他来到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康乐县后的第一份判决书,这是他到康乐县后办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 

 

  这天距离他一年的志愿服务期结束还有1个月零12天。

  当事人是一个只有17岁的女孩,她涉嫌盗窃犯罪,因还没有成年,所以法院指定县上唯一的律师张浩为她提供辩护。

  在张浩来之前,这个位于临夏回族自治州东南一隅的县城,没有律师。

  作为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1+1”法律援助项目的一名志愿者,北京律师张浩来到康乐将近一年,一共办了7件案子。

  一年期限将满之际,他向项目组提交了继续服务一年的申请。

  作为目前张浩的“婆家”,康乐县司法局也希望张浩能够留下。

  “他一走,我们县又没有律师了。”副局长包正川说。

  “律师是干什么的?”

  从康乐县到湖南打工3个月的孙凯(化名),在工地上被机器砸伤胸椎,造成一级伤残。虽然是工伤,他的单位却不愿意向他支付任何赔偿金。

  他于是回到康乐县,向当地政府寻求帮助。

  有人告诉他,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新来了个律师,可以为他提供帮助。

  “律师是干什么的?”这是孙凯的第一反应。

  孙凯案是张浩到康乐后代理的第一起民事案件,没有诉诸法院,通过几轮谈判,孙凯最终拿到了52万元的赔偿款。

  张浩随即在康乐县名声大震。虽然仍有许多人弄不明白律师的具体工作究竟是怎样的,但他们会如此口口相传:“县里来了个北京的律师,厉害着呢!”

  此前十几年以经济类案件为主业的张浩,在康乐县开始了新的业务领域。

  “工伤、讨薪、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矛盾,全是以前没有接触过的,现学现卖。”他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在康乐县法院刑庭庭长马生祥的印象中,很少在刑事案件中见到律师。

  原因不外乎两个,一是多数被告人家里贫困,请不起律师;二是由于大部分被告人自愿认罪,法院也不会为其指定律师。

  说话时,一位来自兰州的律师正好进来,马生祥笑着说:“这是今年我碰到的第二个律师,第一个是县里的援助律师张浩。”

  康乐县法院民一庭庭长张明清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近两年民事案件中聘请律师的当事人逐渐增多,其中绝大部分是从兰州聘请。

  记者在当地了解到,从县外聘请律师的费用至少在2000元以上,标的额越大,价格越高。

  而在这个农业人口达到94.35%的国家级贫困县,去年农民全年的人均纯收入只有2077元。

  因为请律师的价格不菲,当地人开发了其他的方式来获取相对低廉甚至免费的法律服务。

  张明清向记者介绍,康乐县就有一位老师兼职为老百姓写诉状,每份诉状根据难易程度不同收费50元至200元不等。

  “虽然不是专业人士,但写得多了,水平也还不错。”张明清说。

  一些老百姓还会直接跑到县司法局,向在那里工作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咨询法律问题。

  “尽管都是免费的,但法律援助是有条件的,法律咨询是无条件的。”一位法律工作者告诉记者,他们每年接待的咨询都在200件以上。

  即便对康乐方言听起来颇为吃力,接待来自地方百姓的各类咨询也是张浩在县司法局援助中心的重要工作:“很多时候他们的问题与法律无关,我能做的只是倾听而已。”

  司法所比法院忙

  康乐县康丰乡司法所所长杜正辉最近心情大好,因为他刚刚结束了一起旷日持久的纠纷调解。 

一位邻乡的村干部建宅基地时侵占了某村的集体河滩地,引起当地村民不满,村里8个社的200多位村民集体到县里上访。

  司法所与信访部门联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根据康乐县这项社会管理创新举措,上述纠纷的调解,落到了康丰乡司法所头上。

  因为涉及人数较多,对方又是村干部,调解颇为费劲,前后历时半年。“这是我调解过的时间最长的纠纷。”杜正辉说。

  他向记者介绍,当地百姓遇到纠纷并不愿意去打官司,因为要花钱,而且时间久,就算打赢官司,也未必得到执行。

  到司法所调解的优势在于,免费,时间短,简单点的半天就结束,而且容易执行、落实。

  康丰乡的人口不足17000人,去年调解案件180多起。“老百姓遇到事情知道找过来要求调解,还有就是上访,后者我们会主动介入去调解。”

  相邻的附城镇人口将近30000人,去年调解案件116起。多数集中在征地、宅基地纠纷和婚姻家庭矛盾方面。

  令附城镇司法所所长马中山印象深刻的是一起征地案件。

  由于补偿过低,16户当事人上访了10年,最近在康乐县政府和司法所的联合调解下达成了新的补偿方案。

  虽然马中山明显感觉到征地类案件近两年多了起来,但康乐县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马致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去年整个行政庭只审理了4件行政诉讼案。

  事实表明,在当地百姓看来,遇到行政案件,上访是比打官司更好的选择。

  “虽然没有规定调解是必经程序,但实际上对于宅基地、林地纠纷等小案件,老百姓直接到法院起诉,法院没有看到我们的调解意见,有时候也不会受理,还让他们过来先调解,调不成再去法院。我们移交过去的调解意见书会成为法官判案的重要依据。”马中山告诉记者。

  每年七八十件案子,虽然赶不上经济发达地区基层法院一天的案件量,但康乐县法院民一庭仍然是法院里最忙碌的法庭。3名法官、两名书记员,仅够组成一个合议庭之用,不时还需要抽调行政庭的法官来帮忙审案。

  民一庭庭长张明清坦承,半个世纪前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他们仍然在用,法官到田间地头调解纠纷,这使得他们具备了令法院系统艳羡的调解率85%。

  “这几年方便了,有时候打电话也能解决。”张明清说。

  刑庭庭长马生祥说刑事案件在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去年83件,今年仅上半年就已有53件。当地的刑事犯罪主要集中在盗窃和毒品犯罪两大类。

  迈不过的司法考试坎

  张浩在为盗窃案中的回族女孩辩护时,提出她是未成年人,又是从犯,请求法院判处缓刑。 

苏继莲一听说这女孩参与了6次盗窃、数额有20000多元、且没有退赃时,立刻摇了摇头:“不可能判缓刑。”

  果然,一审判决出来是有期徒刑两年零一个月。

  苏继莲是康乐县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的3名工作人员之一,虽然也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但因为没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他们被称为法律服务工作者。

  康乐县司法局的“律师事务所”并不是目前我们理解意义上的律师事务所。

  它没有律师,既非合伙制也非个人制,而是仍然沿续着上世纪80年代的国有体制,法律服务工作者拿国家工资,给当地民众提供法律服务。

  县司法局副局长包正川告诉记者,过去“律师事务所”有一名不是学习法律出身的律师,是上世纪80年代国家特批给县里的。

  自从实行司法考试获取律师资格后,县里就再没有人能成为律师,极少数通过了考试的人都到检察院、法院当公务员了。

  苏继莲说县里也鼓励他们参加司法考试,考过可以成为真正的律师:“但是司法考试太难了,我们考了几次都考不过。”

  根据国家对司法考试放宽地区的放宽政策,在康乐县参加司法考试只需要法律专科、分数较国家线降低30分即可通过。

  即便如此,司法考试仍然是康乐县乃至临夏回族自治州法律从业者难以逾越的一道坎。

  “我们想了很多办法,包括物质奖励和各种激励政策,但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依然很低,这是律师数量少的最重要原因。”临夏州司法局副局长马得福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临夏州解决问题的最大愿望是争取进入国家自主组织司法考试地区的名单,由地方自己组织司法考试,每年40%的通过率,连续考3年就能保证有70%的通过率。

  “到时每个县就不会缺律师了。”马得福表示,争取自主考试最主要不是解决律师短缺,而是解决检察院、法院人才在当地断层的问题。

  律师的增加对各方都是一个好消息。百姓能够享受更多的法律服务,县里能够摘下无律师县的帽子,法院法官工作减负。

  马致萍说,有了律师,就可以解除她在开庭时不厌其烦地向原告解释各类法律规定之苦。张明清说,有了律师,调解工作更好开展。

  “信仰比判决更有用”

  在临夏回族自治州治下的康乐县,超过半数的人口是少数民族,其中以回族为主。宗教人士参与调解成为当地解决纠纷的一种特色。

  包正川告诉记者,乡、村两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里均有一定比例的宗教人士,主要是清真寺的学东(寺管会主任)和阿訇(传教者)。

  这类宗教上层人士在民族中往往享有很高的声誉,他们出面参与调解往往使纠纷能够得到很好化解。

  “因为民族信仰,通过教义感化的调解,一般比法院的判决更有用。”包正川说。

  效果显现出来后,现在康乐县以清真寺为单位,每个清真寺都设有一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解决宗教方面的纠纷或者回民之间的纠纷。

  直接选择到法院打官司的回民,仍然可能会有阿訇出面帮助他们解决纠纷。

  “涉及宗教事务的,一般我们也请阿訇过来协助调解。”张明清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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